
新湖南客户端11月24日讯(通讯员 )11月21日,东安县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、副院长吕涛带队跨县执行了一起抚养费案件。在善意执行中传递司法温度,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。
唐某某与周某某因感情不和导致离婚,婚姻期间育有11岁的小明,离婚后小明由唐某某抚养至成年,周某某按月支付抚养费。因周某某拒不履行小明的抚养费且下落不明,唐某某于是来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。因抚养费执行案件关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,是执行工作的重中之重,被执行人周某某被纳入此次专项执行行动的重点对象。申请人唐某某提供了线索后,东安法院立即组织干警跨县执行,将被执行人周某某找到带至冷水滩区法院组织双方调解。
调解过程中,执行干警不遗余力地花费时间化解亲情矛盾、缓和亲情关系,将法理情与执行办案有机融合,最终,双方达成和解协议,周某某并当场支付了抚养费一万七千五百元。东安法院以强制性为保障,聚力成“剑”,齐心护“蕾”,将情、理、法相融合,既展现了执行法官职业操守和责任担当,也体现了“公正与效率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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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东安县融媒体中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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